- 清中期 龙纹玉钺(和田玉)
长14cm 宽6.5cm 厚0.6cm
青白玉。有竭色沁。刃部琢弧形,上端两侧雕有两条蟠龙,两条龙张口,上唇上卷,短下唇上翘,龙口中有一斧型牙齿。变形“臣”字目眼角略圆。两条龙尾用镂雕技法雕成相互缠绕花纹,造型优美。
玉钺作为仪仗礼器,用于朝会、盟誓等重要场合。在特定场合下持钺而舞,有着道德感化的功用。《韩非子·五蠹》载:“当舜之时,有苗不服,禹将伐之。舜曰:‘不可,上德不厚而行武。非道也’。乃修教三年,执干钺舞,有苗乃服”。
豪华精美的玉钺固具有“玉礼兵”的象征功能,成为祭祀仪钺象征宗教权力的工具。出土玉钺的墓葬基本为大墓,小型墓葬中玉钺十分罕见。这种差别显示,葬有玉钺的墓葬主人身份较高,或为部落首领,甚至是早期族群的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