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文物局发文 文物保护新动向
1.近日,国家文物局印发了《文物保护标准编写工作手册(试用版)》,请简要介绍《手册》制定的主要背景。 2.《手册》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手册》共4章,包括标准制修订基本要求、标准制修订程序、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附件,明确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程序、方法、要求,并提供了一系列标准材料模板,供项目承担单位、起草人员、有关专家等参考使用。《手册》适用于文物保护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3.《手册》对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程序进行了哪些规范和优化? 答:一是新增提交项目建议申请的程序和要求。鼓励各单位根据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需求主动研究和申请新项目,扩大标准供给范围,逐步健全文物保护标准体系。二是优化内审会设置。把内审会时间由征求意见阶段之后调整到之前,增强参会人员代表性,争取提前发现并解决标准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后续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奠定良好基础。三是优化征求意见工作。扩大征求意见范围,除了原有的征求意见渠道外,还要向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标委)全体委员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增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是细化内审、预审、全体委员审查等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环节的审查重点,提高审查质量。 4.《手册》对文物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完成时间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手册》再次明确了各类标准制修订项目及有关环节的完成时限。标准制定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24个月,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完成周期不超过18个月。标准制定项目承担单位应于合同期满12个月前,完成标准起草、内审,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材料;于合同期满6个月前,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送审稿”等材料。修订项目和采用国际标准项目承担单位应于合同期满9个月前,完成标准起草、内审,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征求意见稿”等材料;于合同期满6个月前,完成征求意见等相关工作,并向文标委提交“标准送审稿”等材料。文标委应于收到“标准送审稿”等材料4个月内,组织完成初核、预审、审查等相关工作,并向国家文物局提交“标准报批稿”等材料。国家文物局于收到“标准报批稿”等材料2个月内,完成审核、审批等相关工作。 下一步,国家文物局将根据《手册》试用情况,进一步优化标准制修订程序,提高标准质量和制修订效率,提升文物保护标准化工作水平,助力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