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的委托,我们的责任 ——油画的鉴定与评估
艺术品鉴评报记者徐强报道:2012年10月,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艺术品鉴定评估广东工作站(以下简称广东工作站)受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委托,对深圳某公司因财产纠纷扣押的201件油画作品进行鉴定玉评估。由于油画数量多、工作环境复杂、任务重,广东工作站对此项委托十分重视。收到委托后广东工作站立即召开会议,安排落实相关的鉴定工作。前期鉴定准备和鉴定评估是鉴定工作的两大主要内容。

广东工作站派出三名工作人员会同深圳工作室的工作人员进行前期鉴定准备,对每张油画进行认真登记和现场拍照,建立档案。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油画,广东工作站工作人员本着严谨的态度,在酷热的环境中加班加点,只用三天半的时间就顺利完成了鉴定的前期工作。广东工作站应深圳市罗湖区法院委托的相关要求,对此批油画进行价值评估。按照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鉴定评估程序第三十条规定,广东工作站邀请了四位专家背对背(相互不交流)进行鉴定,鉴定程序严谨公正。应法院要求此环节采取了鉴定后抽样评估的方式,抽取油画30幅画进行了价值评估,经鉴定评估确定30幅油画中“习作”5件、“作品”25件,十五尺以上的油画共占比例56%。这批油画具有作品画面大,创作理念强,用色大胆的特点。最后广东工作站对此批油画给予客观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致函深圳市罗湖区法院,作为其法律依据。


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艺术品鉴定评估广东工作站坚持公平公正的理念,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顺利完成了多次的委托鉴定工作,受到了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高度认可,这也是推动广东工作站今后鉴定工作的一大动力。